住建部、科技部、工信部等十五部門近日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》,意見規(guī)定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,6層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應不低于70%,縣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。
《意見》明確縣城建設應疏密有度、錯落有致、合理布局,既要防止盲目進行高密度高強度開發(fā),又要防止攤大餅式無序蔓延。縣城建成區(qū)人口密度應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.6萬至1萬人。此外,還嚴格限制縣城民用建筑高度。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,6層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應不低于70%??h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,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,應嚴格充分論證,并確保消防應急、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。
《意見》還要求縣城建設應融入自然,順應原有地形地貌,不挖山,不填河湖,不破壞原有的山水環(huán)境,保持山水脈絡和自然風貌。保護修復河湖緩沖帶和河流自然彎曲度,不得以風雨廊橋等名義開發(fā)建設房屋。
在營造人性化公共環(huán)境方面,《意見》表示,嚴格控制縣城廣場規(guī)模,鼓勵在行政中心、商業(yè)區(qū)、文化設施、居住區(qū)等建設便于居民就近使用的公共空間;推行“窄馬路、密路網(wǎng)、小街區(qū)”,打造縣城宜人的空間尺度;控制縣城道路寬度,縣城內(nèi)部道路紅線寬度應不超過40米。